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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迎接税务局实地核查申请退税教学仪器设备

[2022-09-29]   作者:胡思霞   摄影:隋亮

9月28日,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到我校进行教学仪器设备实地检查,姜岩总会计师接待,并安排财务处副处长孙爱萍及会计胡思霞全程陪同。我校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退税,本次是我校第四次退税前实地核查。

   

   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安娜、吴杰两位同志对我校2022年1至9月份购置236件(套)实验仪器设备进行逐一实地核查确认,涉及3个教学区38个实验场所,历时两个半小时,圆满完成了本次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