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齐齐哈尔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莅临我校,就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期间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退税事宜开展实地核查。学校总会计师姜岩、财务处处长孙爱萍热情接待,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检查。
本次税务核查紧扣教学仪器设备退税核心要求,重点针对学校护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土木工程、智能建造、财务管理专业采购的64台(套)设备展开核验。核查过程中,税务工作人员以严谨细致的专业态度,对设备采购合同、发票凭证、付款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逐一核对,同时实地查看设备实际使用状况,详细询问设备采购流程、资金支付节点等关键信息,全方位确认退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规性,确保各项信息均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在校税双方的高效协作下,本次实地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此次核查是我校自适用《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公告》以来开展的第八次退税相关实地核查。长期以来,学校始终严格恪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高度重视退税工作规范化管理,安排专人专项梳理、整理退税相关资料,积极主动推进退税申请各项工作,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学校财务处将以此次核查为契机,持续优化退税工作流程,进一步精准甄别、梳理符合退税条件的教学仪器设备,不断提升退税资料整理与申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充分用好用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学校发展动力,为学校教学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作者:李鑫 一审:曲明慧 二审:王瑜 三审:孙爱萍 】